【中華郵政】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郵政),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設有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及台灣北、中、南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提供郵政、儲匯、保險與金融等服務。為了突破郵局暨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政府於2002年7月完成《郵政法》修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將郵政總局正式公司化,改制為交通部100%持股的國營公司。
依郵政法第五條規定,郵局得經營下列業務:
(1)遞送郵件(2)儲金(3)匯兌(4)簡易人壽保險(5)集郵及其相關商品(6)郵政資產之營運
郵政為國家保育行政之一環,負有提供社會大眾迅速、安全、普遍、低廉服務之任務,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但郵政的業務多屬以服務換取報酬的商業行為,必須面對市場競爭,自負盈虧。而官署體制郵政,屬於行政單位,運作皆須受到法令規章及行政程序約束,組織員額制度僵化,欠缺經營事業應有的機動性及彈性,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科技日新月異,產品結構及社會結構遽變,企業員工漸趨老化等問題,使得郵政經營日益艱鉅。
為突破郵政經營困境,必須引進市場機制,將郵局轉變一個完整的企業體,政府乃參酌美、英、法、德、瑞典、瑞士等先進國家郵政機構營運方式,將郵政總局改制為公司組織。歷經許久的波折及不斷的溝通協調,在確定國營及合營等改制原則後,於2003年1月1日改制為國營公司,使郵局經營管理企業化、業務經營多角化、資金運用效益化、服務項目多元化及人力運用合理化等目標。 中華郵政為目前為國營事業獲利極高的企業,內部員工福利制度完善,內部升遷制度佳,加上工作穩定,享有終身的就業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不可忽視的耀眼明星,有志於國營企業招考的考生,千萬不要放棄這一絕佳機會。
【國營事業】
經濟部為掌管全國工商業發展及國際貿易等產業事務之最高機關,下設商業司、礦業司、國際貿易局、智慧財產局等單位,並同時負責監理台電、中油等國營企業。經濟部下設有五個事業機構,即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公司。
近年來,經濟部為加速國營事業人力新陳代謝,改善人力結構,以傳承核心技術及經驗,提升事業之營運績效。且因人員退休及辦理專案精簡人力回補等因素,提供大量職缺甄試掄才,於102年度統籌辦理所屬事業新進職員甄試招募新秀加入國營事業行列,共分為博士及專科以上兩層級,招考總名額暫定1,061名,歡迎有志青年報考。
台電、中油、台糖、自來水及漢翔等國營事業,工作環境單純穩定,福利還優於私人企業,對一般大專以上畢業生而言,國營事業各公司起薪每月約3萬5千元至3萬8千元之間,而博士層級起薪約6萬元,除薪資外還有結婚、生育及子女就學補助、優渥的退休金,以及提供在職進修機會等諸多福利,由於工作有保障、薪資和福利皆優於民間企業,因此國營事業考試是目前最為熱門的考試之一。
【臺灣菸酒】
近年來,為因應市場國際化及自由化,政府研議廢除菸酒專賣,開放菸酒產製,進而廢止專賣制度,將菸酒回歸稅制。因此,菸酒公賣局遂於91年7月1日改制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面對菸酒產銷自由化之市場競爭,菸酒公司積極的招募新血,以因應公司之所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制度完善,起薪約3~5萬,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資待遇】
(一)第3職等人員【一】: 第2職等本薪3級(36,810元)起支。
(二)第3職等人員【二】:第3職等年功薪2級(50,575元)起支。
(三)從業評價職位人員:以第1職等本薪4級(31,695元)起支。
臺灣菸酒【從業評價職位人員】
訪銷員
1.各營業處轄區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
2.須從事外勤工作,如使用自有車輛本公司將補貼油料費用。
【中油雇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經濟部,主要業務範圍包括石油與天然氣之探勘、開發、煉製、輸儲與銷售,以及石油化學原料之生產供應,業務設施分布全台,現有高雄、桃園及大林等三座煉油廠。
近年來中油公司招募新進人員,分為職員及雇用人員(技術員),是依據公司員工退休比例各事業部報請公司轉經濟部核准人數,進而招募員工,兩者皆是正式員工,只是職稱、薪水不同而已,若屬於同單位,兩者工作內容也是大同小異。
【農會】
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規則依據之「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作業要點」訂定
招考類別計有:
一、新進人員 二、升等人員:(A)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 (B)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考試科目:
一、新進人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筆試科目如下:
A.八職等,共2科: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B、九職等以下,共4科: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專業科目:2科
二、升等人員考試,共3科,科目如下: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專業科目:1科
錄取原則
1.新進人員考試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農會按其類別及缺額列冊,通知員額出缺農會於3個月內依成績順序聘用。並得分別在各該農會出缺員額內評列備取人員,遇缺由各該農會依序聘用。
2.中華民國農會依農會法第 26 條之規定受託辦理統一考試,對於中華民國農會統一代為受理報考各出缺農會之新進人員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農會均按其類別缺額列冊通知員額出缺農會依成績順序聘用。
3.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除有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6條或第17條所定情事外,開缺農會不得拒絕聘任;違反者,該農會當年度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以上,中華民國農會得不受理該農會下一次考試新進人員開缺。
4.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任用職等,不得高於所開職等,各開缺農會得於開缺職等範圍內依公平合理原則下彈性任用。
5.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非經試用6個月期滿正式聘任者,不得轉任至其他農會服務;開缺農會另有需要,得於該農會考試公告加註:「統一考試錄取人員非經農會正式聘任,且服務一定期間期滿,不得轉任至其他農會服務」等文字,服務之期限,至多以5 年為限。
6.新進人員考試錄(備)取人員之獲聘資格,得保留至下次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公告日為止。
現職人員經升等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各該服務農會遇缺遴升。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郵政),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設有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及台灣北、中、南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提供郵政、儲匯、保險與金融等服務。為了突破郵局暨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政府於2002年7月完成《郵政法》修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將郵政總局正式公司化,改制為交通部100%持股的國營公司。
依郵政法第五條規定,郵局得經營下列業務:
(1)遞送郵件(2)儲金(3)匯兌(4)簡易人壽保險(5)集郵及其相關商品(6)郵政資產之營運
郵政為國家保育行政之一環,負有提供社會大眾迅速、安全、普遍、低廉服務之任務,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但郵政的業務多屬以服務換取報酬的商業行為,必須面對市場競爭,自負盈虧。而官署體制郵政,屬於行政單位,運作皆須受到法令規章及行政程序約束,組織員額制度僵化,欠缺經營事業應有的機動性及彈性,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科技日新月異,產品結構及社會結構遽變,企業員工漸趨老化等問題,使得郵政經營日益艱鉅。
為突破郵政經營困境,必須引進市場機制,將郵局轉變一個完整的企業體,政府乃參酌美、英、法、德、瑞典、瑞士等先進國家郵政機構營運方式,將郵政總局改制為公司組織。歷經許久的波折及不斷的溝通協調,在確定國營及合營等改制原則後,於2003年1月1日改制為國營公司,使郵局經營管理企業化、業務經營多角化、資金運用效益化、服務項目多元化及人力運用合理化等目標。 中華郵政為目前為國營事業獲利極高的企業,內部員工福利制度完善,內部升遷制度佳,加上工作穩定,享有終身的就業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不可忽視的耀眼明星,有志於國營企業招考的考生,千萬不要放棄這一絕佳機會。
【國營事業】
經濟部為掌管全國工商業發展及國際貿易等產業事務之最高機關,下設商業司、礦業司、國際貿易局、智慧財產局等單位,並同時負責監理台電、中油等國營企業。經濟部下設有五個事業機構,即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公司。
近年來,經濟部為加速國營事業人力新陳代謝,改善人力結構,以傳承核心技術及經驗,提升事業之營運績效。且因人員退休及辦理專案精簡人力回補等因素,提供大量職缺甄試掄才,於102年度統籌辦理所屬事業新進職員甄試招募新秀加入國營事業行列,共分為博士及專科以上兩層級,招考總名額暫定1,061名,歡迎有志青年報考。
台電、中油、台糖、自來水及漢翔等國營事業,工作環境單純穩定,福利還優於私人企業,對一般大專以上畢業生而言,國營事業各公司起薪每月約3萬5千元至3萬8千元之間,而博士層級起薪約6萬元,除薪資外還有結婚、生育及子女就學補助、優渥的退休金,以及提供在職進修機會等諸多福利,由於工作有保障、薪資和福利皆優於民間企業,因此國營事業考試是目前最為熱門的考試之一。
【臺灣菸酒】
近年來,為因應市場國際化及自由化,政府研議廢除菸酒專賣,開放菸酒產製,進而廢止專賣制度,將菸酒回歸稅制。因此,菸酒公賣局遂於91年7月1日改制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面對菸酒產銷自由化之市場競爭,菸酒公司積極的招募新血,以因應公司之所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制度完善,起薪約3~5萬,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資待遇】
(一)第3職等人員【一】: 第2職等本薪3級(36,810元)起支。
(二)第3職等人員【二】:第3職等年功薪2級(50,575元)起支。
(三)從業評價職位人員:以第1職等本薪4級(31,695元)起支。
臺灣菸酒【從業評價職位人員】
訪銷員
1.各營業處轄區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
2.須從事外勤工作,如使用自有車輛本公司將補貼油料費用。
【中油雇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經濟部,主要業務範圍包括石油與天然氣之探勘、開發、煉製、輸儲與銷售,以及石油化學原料之生產供應,業務設施分布全台,現有高雄、桃園及大林等三座煉油廠。
近年來中油公司招募新進人員,分為職員及雇用人員(技術員),是依據公司員工退休比例各事業部報請公司轉經濟部核准人數,進而招募員工,兩者皆是正式員工,只是職稱、薪水不同而已,若屬於同單位,兩者工作內容也是大同小異。
【農會】
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規則依據之「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作業要點」訂定
招考類別計有:
一、新進人員 二、升等人員:(A)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 (B)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考試科目:
一、新進人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筆試科目如下:
A.八職等,共2科: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B、九職等以下,共4科: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專業科目:2科
二、升等人員考試,共3科,科目如下: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專業科目:1科
錄取原則
1.新進人員考試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農會按其類別及缺額列冊,通知員額出缺農會於3個月內依成績順序聘用。並得分別在各該農會出缺員額內評列備取人員,遇缺由各該農會依序聘用。
2.中華民國農會依農會法第 26 條之規定受託辦理統一考試,對於中華民國農會統一代為受理報考各出缺農會之新進人員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農會均按其類別缺額列冊通知員額出缺農會依成績順序聘用。
3.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除有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6條或第17條所定情事外,開缺農會不得拒絕聘任;違反者,該農會當年度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以上,中華民國農會得不受理該農會下一次考試新進人員開缺。
4.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任用職等,不得高於所開職等,各開缺農會得於開缺職等範圍內依公平合理原則下彈性任用。
5.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非經試用6個月期滿正式聘任者,不得轉任至其他農會服務;開缺農會另有需要,得於該農會考試公告加註:「統一考試錄取人員非經農會正式聘任,且服務一定期間期滿,不得轉任至其他農會服務」等文字,服務之期限,至多以5 年為限。
6.新進人員考試錄(備)取人員之獲聘資格,得保留至下次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公告日為止。
現職人員經升等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各該服務農會遇缺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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